摘要: 在书法的创作中,不要轻易把不如意的作品撕掉。因为如果你写字“意在笔先”,写完之后,必以此“意”来评定成败。但是此意并未考虑到本我的参与,其评定不
在书法的创作中,不要轻易把不如意的作品撕掉。因为如果你写字“意在笔先”,写完之后,必以此“意”来评定成败。但是此意并未考虑到本我的参与,其评定不一定可靠。宋代欧阳修说:“每书字,尝自嫌其不佳,而见者或称其可取。尝有初不自喜,隔数日视之,颇若可爱者。”[26]这就是我们在写字时有个主见,或说成见,凭当时的成见来评定字的好坏,这评定不一定正确,而旁观者没有此成见,倒能看出优点。而自己过了数日,已忘了那时的成见,所以也往往看出了优点。
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,是一位标新立异的书法家。他留下一句成语“难得糊涂”,有人说,此为极聪明人语也。余谓糊涂人难得聪明,聪明人又难得糊涂,需要于聪明中带一点糊涂,方为处世守身之道。
超我和自我有矛盾,超我所悬的标准可能太高,或者根本与个人的脾性不合,自我无法达到,或者经过长期的训练达到了,但那只是很好的模仿,并无自己的面目。只有多方模仿,才能逐渐察觉和自己性情接近的风格。本我和自我也有矛盾,自我无法接受本我带来的败笔。在长期训练中,到个人风格逐渐形成的阶段,超我不再定一种帖作为高不可攀的标准,强迫自我去学。临过了许多不同风格的碑帖,眼光放宽了。而自我能接受本我的乖顽,认识败笔的趣味,把败笔吸收入个人的风格之中。那时不再有所谓的败笔与失误,也就是说他在心理上三我趋向统一。老境应写出这样的字来,超越成功与失败。因为超越一切外在的标准,他写字可以自由地写,放心地写,他可以哀痛地写,酣畅地写,他到了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的境地。
禅意书法即以清净息虑之心境融入书法艺术之中。以隋朝年间的智永禅师为开端,民国时期的弘一法师为终结。智永是王羲之的七世孙,他一生有三十年的时光都消磨在一杆笔管上,在他故去的兰诸山下,有一座有趣的坟茔“退笔冢”,就是他平时用过秃了的毛笔头。他一生写过百本《千字文》,赠送给浙东各寺庙,这种精神成为佛家施惠的一种方式——赠书。弘一法师(俗名李叔同)和于右任都曾是马相伯先生的学生,弘一法师在深山古寺中,割断了人世的一切情缘和艺事,只保留了“写字”,且至死都未放弃。临终写的“悲欣交集”就是最后绝笔。左:智永书法墨迹《真草千字文》局部,右:弘一法师56岁行书:究竟清凉。